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嚴格落實《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和《教育部關于公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的通知》(教辦函〔2014〕23號,以下簡稱《清單》)有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信息公開。逐條對照《清單》內容,結合實際完善制度規范,進一步強化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明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方式,增強公開實效。
一、概述
(一)組織健全,制度保障
學院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把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當作提升學院治理水平、完善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載體。一學年來,學院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修訂后的《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信息公開目錄》《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信息公開指南》等相關規章制度,召開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會,強調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切實增強院屬各部門、各單位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信息公開工作貫穿到各項業務工作中去,并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就2020-2021學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做好總結。
(二)拓寬渠道,多平臺公開
學院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平臺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發揮門戶網站信息公開主陣地作用,在新版門戶網站上更加明晰信息公開專欄,嚴格按照《清單》列出目錄,任務到部門、責任到個人,確保全面、及時、準確地公開每項信息。積極應對大數據時代的媒體多元化,通過校報、校廣播、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多管齊下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三)加強培訓,提高信息員素質
學院通過院務會、院長辦公會、信息化工作推進會等形式,組織深入學習《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等有關信息公開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在各部門挑選政治堅定、能力較強的同志建立學院信息員隊伍,定期培訓,通過提高信息員能力來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四)強化考核,健全工作機制
把學院信息工作向縱深推進,嚴格落實信息反饋、評比制度,對各部門信息發布情況進行統計并通報。
二、主動公開情況
學院按照修訂后的《實施細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學院信息。
(一)主動公開信息數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全院主動公開信息數有1978條。
(二)公開方式和途徑
一是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信息條目有520 項(條),其中包括校園動態448條,通知公告44條,精準扶貧28條;通過政法專網向司法行政系統和全院師生主動公開信息705項(條),其中包括校園快訊448條,通知公告44條,學院發文213條。通過協同辦公系統向全院教職工主動公開通知公告540 條,學院發文213條。
二是通過會議公開。學院一些需要全院教職工知曉又不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內容,主要是學院重要政策、重大項目、重要事務等,一般通過召開教代會、院務會等形式予以公開。
三是通過印發紙質文件、院報、校園廣播、公告欄、電子屏幕、會議紀要和信息簡報、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公開。需要強調的是,不少主動公開的信息,不僅在校園網、政法專網上均予以公開,有些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信息公開,有些還通過院報、校園廣播等公開,即同一條信息通過多種方式途徑進行公開,確保知曉面。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情況
《實施細則》明確了學院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是院辦公室,并公開了受理程序和聯系方式。2020-2021學年度,共計受理375件來自信息公開意見箱的電子郵件,并及時處理回復。
四、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
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學院屬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均能夠及時主動予以公開,院內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有關信息,總體來看,院內外對學院信息公開的內容基本滿意,評議情況良好。
五、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受到舉報、復議、訴訟的情況
本學年度,學院信息公開做到了及時、全面、多方位公開,實現了“應公開盡公開、主動及時公開”,沒有發生因信息公開工作不到位而遭到舉報的情況。
六、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經驗、問題與改進措施
2020-2021學年度,學院在完善規章制度、微信公眾號推送、隊伍建設等方面開展了扎實有效的工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步,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問題:一是各部門實施情況不平衡,有些部門對待信息公開工作不夠重視,部門信息公開不及時;二是在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序、保密審查等方面還沒有完全按照規章制度規定進行;三是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時效性不強,門戶網站改版后,新版塊信息上新維護不及時;四是對信息公開宣傳力度不夠、創新性不夠;五是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落實和監督機制有待于進一步完善落實。
學院將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梳理,細化項目,不斷提升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是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學院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各部門信息公開聯絡員構建的信息公開三級層層負責的隊伍體系,定期組織培訓,不斷增強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提高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專業水平。同時,設立學院信息公開獎勵辦法,對信息公開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給予一定表彰,建立長效激勵機制。
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大投入,提高辦公信息化水平。加強數據資源的整合與服務工作,利用新技術、新手段,加強移動終端的信息推送服務,建立起以校園門戶網站、政法專網為核心,以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新興媒體為延伸的多元發展模式;在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進行信息公開的同時,進一步拓展服務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師生職工和社會公眾對學院信息公開的關注度和認知度。
三是建立健全監察考核機制。由學院監審處牽頭,會同組宣處、人事處、學生處等部門及師生代表,對清單實施開展監督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各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考核內容。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學院2020-2021學年度信息公開工作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八、清單事項公開情況表(見附件)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及鏈接(2020-2021學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