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職業學院2017級高職(專科)新生已報到入學,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以及《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生學籍學歷管理實施細則》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轉專業管理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辦學條件,經研究決定,初步同意2017級陳葳等189名學生提出的轉專業申請。現對陳葳等189名學生的專業調整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7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通過電話或書面的形式向院監察審計處或教務處反映。
聯系人:任老師 汪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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