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根據《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見附件1:關于印發《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本屆學院學術委員會任期已屆滿,需在近期換屆。現將推薦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等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委員及候選人名額
根據《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學術委員會組成規則,結合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經請示院領導,擬定下屆學術委員會委員名額21人,并按照委員人數的一倍以上兩倍以下確定候選人名額,擬定候選人名額分配方案如下:
院長(擬任主任)、分管教學副院長(擬任副主任)
法律一系:4人
法律二系:4人
警察系:4人
公共管理系:4人
信息管理系:4人
馬克思主義學院:2人
警體技能訓練部:3人
基礎部:4人
教務處(科研處):4人
人事警務處:1人
學報編輯部:1人
以上候選人名額共計37人。
二、候選人推選原則
(一)德才兼備。依據教授治學的要求,嚴格按照《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所規定的條件,推選學術水平高、學術造詣深、品德高尚、治學嚴謹、為人師表、原則性強、服務意識好、在師生員工中有較高威信的候選人。
(二)結構合理。擔任學院與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候選人數不超過候選人總數的1/4;未擔任學院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及系(院、部)主要負責人的候選人數不少于候選人總數的1/2;4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候選人數不少于候選人總數的1/5。
(三)民主公開。候選人的產生必須經過民主推薦、廣泛征求意見、集體研究和集中公示等程序,推選過程公開透明,接受全院師生員工的監督。
(四)自我推薦與民主推薦相結合。候選人由本人提出申請,或所在部門召開本部門全體教職工大會進行民主推薦產生。
同時,候選人的推薦應兼顧專業和學科平衡,各部門推薦的人選應盡量涵蓋本部門所屬專業大類或學科分類。
三、候選人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憲法法律;
(二)學風端正,治學嚴謹,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辦事公道;
(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術造詣較深、研究成果較多;
(四)關心學院建設和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夠正常履行職責;
(五)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六)原則上應能完成一屆任期(四年);
(七)專任委員應為學院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四、候選人產生程序
(一)初步人選的推選。在候選人產生前,由系(院、部)、學院學術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推選初步人選。
系(院、部)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按照所分配的名額民主推選初步人選;經系(院、部)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將初步人選報送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所推選的初步人選中,未擔任系(院、部)主要負責人的教師不少于1/2;每個系(院、部)推薦45周歲以下青年教師候選人數不少于1人。
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候選人名額分配方案,負責院領導和職能部門初步人選的民主推選工作。
(二)候選人的確定。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對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審查。
候選人數量不能滿足正式委員產生的要求,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可視情況向院長辦公會提交補選候選人方案,由院長辦公會決定是否補選候選人。
五、委員的產生與聘任
(一)學術委員會辦公室組織院內專家組,按照《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及候選人情況,擬定學術委員會委員組成方案。
(二)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將學術委員會委員組成方案報院長辦公會會議,確定學術委員會正式委員人選。
(三)學術委員會正式委員人選提交院黨委會審定。
(四)當選委員由院長聘任;主任委員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主任委員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六、選舉工作紀律
(一)嚴禁拉票賄選,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干擾選舉工作。
(二)不準在選舉中通過打電話、發短信或郵件、當面拜訪、委托或者授意中間人出面說情等形式,請求他人給予自己關照;不準采取拉關系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拉取選票;不準阻撓對違反推選或選舉紀律問題的調查和處理。
(三)委員候選人提供材料應真實有效。
(四)黨員干部應嚴于律己、以身作則。
(五)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候選人資格,直至紀律處理。
請各相關部門接通知后,在本部門通過民主推薦的方式產生推薦人選,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將推薦人選名單(按推薦先后順序排名)和推薦候選人填寫的《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信息表》(見附件2,需部門黨政負責人簽名并蓋部門公章)紙質稿一式兩份報教務處印榮處。
特此通知。
附件:
1.關于印發《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章程》的通知(皖警院教〔2021〕24 號)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信息表
教 務 處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