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為加強對教科研項目的管理,提高各類教科研項目建設質量,根據《安徽警官職業(yè)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皖警院教〔2023〕7 號)等相關制度,決定開展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驗收項目范圍

2023年5月及以前立項的各級各類教科研課題(以立項發(fā)文時間為準),具體包括:

1.省級、院級科學研究項目,包括人文(哲學)社科研究項目和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重點項目);

2.院級質量工程項目和院級課程思政專項建設項目;

3.安徽省高校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

4.其他由學院統(tǒng)一組織申報,并納入學院統(tǒng)一管理的各類項目(具體項目情況詳見附件1)。

二、檢查驗收主要內容

本次檢查驗收項目分為結題驗收和階段檢查兩大類。

(一)結題驗收項目

對所有到期項目(2022年8月31日前立項的)實施結題驗收,其中2021年8月31日以前立項的項目未結項的不得申請延期,如本次不能申請結項,則直接做撤項處理;2021年8月31日之后立項的項目,到期未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可申請延期一年結項。

(二)階段檢查項目

2023年5月31日前立項的,且立項滿一年的未到期項目進行階段檢查,其中立項滿一年且已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可申請?zhí)崆敖Y項。

檢查驗收內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圍繞研究或建設目標,項目執(zhí)行情況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項目研究或建設進展,研究或建設過程中開展的主要活動和創(chuàng)新特色做法。

3.項目研究或建設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經驗、成效及示范輻射作用。

4.項目研究或建設存在的問題、原因、對策與建議。

5.項目經費的落實、配套與使用情況。

三、驗收方式與時間安排

(一)項目負責人提交相關材料

1.結題項目(含到期和提前申請結項的)由各系(院、部)組織項目負責人填寫項目結題報告(附件2)和經費結算表(附件5),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由部門自查后,統(tǒng)一將以上材料紙質版1份和電子版交至教務處科研科,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6日。證明材料包括:

(1)院級質量工程教學研究重點項目(含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項目和課程思政建設研究項目):公開發(fā)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1份及掃描件電子稿,研究報告、咨詢報告等需提交專家鑒定意見紙質稿一份和原件掃描件電子稿。

(2)省級重大、重點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省級重大、重點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公開發(fā)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1份及電子掃描件,以及不少于5名具有高級職稱的驗收專家(原則上全部為校外專家,應包括同行專家、科技管理專家和熟悉財務管理工作的專家)出具的專家評價意見表紙質版1份及電子掃描件(附件6)。

(3)教育廳人才基金類項目:課題類的,公開發(fā)表的成果需提交出版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一份及掃描件電子稿;其他類的,按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提供必要的結題材料。

(4)院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①屬院級質量工程項目的,按照當年申報指南要求提供課程教學大綱、教案、素材庫、教學視頻、公開課展示等材料。佐證材料全部上傳至學習通等教學平臺,在結題報告當中標注上傳網址、課程名稱、邀請碼等信息,方便專家檢查審閱。②屬院級課程思政建設專項項目的,按照申報通知要求提供教學大綱、教案、課件、課程思政典型案例等材料。佐證材料全部上傳至學習通等教學平臺,在結題報告當中標注上傳網址、課程名稱、邀請碼等信息,方便專家檢查審閱。

(5)其他項目按照結題報告中所列舉的建設成果,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2.階段檢查項目,院級質量工程項目需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附件3);人文(哲學)社科研究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需提交中期檢查表(附件3);有階段性成果的,可提交階段性成果,或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到期不能結項申請延期結項的,需提交延期申請(附件4)和項目進展報告或中期檢查表(附件3),有階段性成果的,可提交階段性成果,或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學院組織驗收

1.院級質量工程教學研究項目、安徽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含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教務處(科研處)根據項目申請書或項目任務書確定的項目研究或建設內容,對照項目成果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出具結項意見。經學術委員會評議驗收合格的,學院正式發(fā)文確認。

2.教育廳人才基金類項目和其他教改類項目,學院將委托教學工作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驗收。結項驗收合格的,學院正式發(fā)文確認。

3.對于未按時提交材料的項目和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將統(tǒng)一作撤項處理,且項目負責人2年內不得申報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

 四、有關要求

1.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結項驗收工作。所有到期項目必須參加結題驗收。

2.項目負責人要根據項目進展情況,認真填寫項目進展或結題報告書,如實反映項目建設成果。所有項目檢查驗收應以申報書或任務書作為項目執(zhí)行、過程檢查和驗收的主要依據。報告中數據應準確無誤,典型事例應真實具體,文字材料應言簡意賅。

3.學院于每年年中開展一次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除教育廳組織檢查驗收的項目外,所有項目一律納入年度檢查驗收范圍,不再單獨接受結項申請。

4.各級各類項目實際執(zhí)行中,項目負責人不得更換,如項目負責人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研究或建設任務的,項目做撤項處理。確因特殊原因需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需所在部門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報院領導審批。項目參與人一般不得調整,確因特殊原因需調整項目參與人或調整項目參與人排序的,需項目負責人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核備案。一個項目在研究或建設期內,項目參與人調整不得超過兩次。

特此通知。

聯(lián)系人:李艷  陳金晶(行政樓421室)

聯(lián)系電話:62233319

郵箱:kyk62233319@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各類教科研項目檢查驗收情況一覽表

2.各類教科研項目結題報告

3.各類教科研項目進展報告

4.教科研項目延期申請表

5.教科研項目經費結算表

6.科學研究項目驗收專家評價意見表

 

                              教務處(科研處)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