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推進我院學生警務化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構建良好的校園秩序和安全、團結的校園環境,學院決定加大對學生宿舍的管理力度,增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的學習、生活環境更加健康、文明、有序,根據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如下:
第一條 崗位設置 以學生宿舍樓為單位,每棟樓設管理員2人,全院東西區共設崗位26個,其中東區男、女生宿舍樓各2個崗位,計4人;西區1---11棟樓各2個崗位,計20人。 第二條 人員選配 學生宿舍管理人員由學生擔任,各系單獨樓由各系負責選配人員,共樓(各系混住樓)由所屬系輪流管理,輪流期限為一個月。各系選配宿管人員要本著以勤代助的方針,切實把家庭經濟困難、工作責任心強、敢大膽管理和樂于奉獻的學生選配到管理崗位上來。每棟樓每天2個管理崗位中至少要求有1名學生干部。 第三條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宿管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早晨5:50---7:40,中午11:20---2:20,下午4:20----晚上10:00。工作時間內宿管人員2人中至少要有1人在宿舍樓大廳值班,晚上睡在值班室。周六、周日和節假日要全天侯值班。 第四條 崗位職責 宿管人員在上課期間正常上課,課外時間按時值班。值班要具體負責如下工作:1.外來人員登記;2.早操前開門,就寢前鎖門;3.阻止異性人員進入宿舍樓,異性家長安排在值班室會見;4.負責晚間晚歸人員登記和夜間外出看病等出人人員登記;5.負責值班室內務保潔,非宿管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就寢。 第五條 交接班 周一至周五,宿管人員要與保潔員在早晨7:40,中午11:20,下午2:20和4:20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登記,不得提前離崗和推遲接崗?;熳?,各系在一個月管理結束后,由學生處組織交接。 第六條 工資標準 宿管人員按工作天數計算報酬,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15元,周六、周日和節假日每人每天20元。每月結算一次,由各系學生科造表,學生處審核,分管院領導審批。 第七條 管理組織 學院成立宿舍管理委員會,由學生處牽頭,學生處、行財處和后勤集團各指派一名教職工,每個系選定一名學生組成院級管理機構,各系也要成立宿舍管理委員會或由各系學生會宿管部具體負責宿管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 檢查、督查 院級宿管機構不定期對各個宿舍樓宿管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登記簿填寫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并做好檢查、督查登記。各系宿管機構要每天對本系宿管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查,并做好記錄。 第九條 考核與獎懲 院級和各系宿管機構檢查、督查時,發現宿管人員有不按時交接班、擅自脫崗、登記內容不規范、不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時,扣除當天報酬10元,一個月有3次違規的,取消宿管員資格??己饲闆r納入各系學期學管工作考核內容。對于頂撞宿管員、不服從宿舍管理的學生各系要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保潔員不按時交接班或不履行崗位職責,各系學生科通報給后勤集團,由后勤集團進行處理。 學院對各系學生科按每學期每月(按整月算)500元撥付專項管理經費。學院每學期對各系宿管工作進行一次評比獎勵,評出宿舍管理先進系2個,各獎勵1000元;評出安全文明宿舍樓3棟,頒發錦旗;評出優秀宿管員5---10個,頒發證書和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第十條 值班室配備 每棟宿舍樓在傳達室或設定一個宿舍作為值班室,值班室需配備2張床、桌椅、木質沙發、內線電話、宿管人員崗位職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