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相關單位、部門:
為體現黨和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轉發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專科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三個文件的通知》(財教[2007]872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啟動我院2014年學生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
一、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我院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為三檔(三等):特殊困難學生(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困難學生(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一般困難學生(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
二、申請及評審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無不良嗜好。
三、申請與評審程序:
1.班主任要在班級宣傳國家資助政策,明確資助條件和班級資助學生指標數,班級要成立學生資助工作評議小組,評議小組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成員由學生干部代表、貧困生代表和非貧困生代表5-7人組成。學生根據申請條件,提出申請,并遞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表》;
2.各系要成立學生資助工作認定小組,負責本系學生資助工作的評審、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報學生處審核(10月30日前);
4.報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11月7日前);
5. 學院公示5個工作日(11月14日前)
6.報省教育廳備案(11月15日前)。
四、名額分配如下:
系別 總 數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法律一系 478人 70 164 244
法律二系 286人 42 98 146
警 察 系 442人 64 152 226
公 管 系 450人 65 156 229
信 息 系 402人 59 138 205
合 計: 2058人 300 708 1050
五、要求:
1.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評選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此項評選工作時間緊、政策性強,各系要嚴格按照申請條件、評選程序做好評選、把關工作,并按期上報名單。
3.各系要注意各級資助工作會議的規范記錄,資助材料的規范整理和受助學生有關信息的及時、準確報送。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