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全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促進大學生健康成長,省教育廳將開展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題調研,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為推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學化建設,2011年教育部印發了《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標準(試行)》(教思政廳(2011)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教學基本要求》(教思政廳(2011)5號)。全省高校貫徹落實做了大量工作,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學化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各高校要加強對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總結,要深入院系、班級、寢室開展調研,對2011年以來本校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況(包括概況、做法、成效、經驗、存在的問題、建議和意見等),特別是對工作中的一些典型做法和亮點進行總結,形成簡要調研報告。
2、填寫《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各高校要認真、細致核對本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教育教學活動數據信息,實事求是、科學準確提供相關情況,表格中相關內容供工作參考。
3、省教育廳將對我省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設、教育教學活動等情況,深入部分高校進行調研。
各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調研報告、《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況統計表》請于
附件: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況統計表
安徽省教育廳
附件:
全省高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基本情況統計表
高校名稱:
序號 | 一級統計指標 | 二級統計指標 | 數據及信息 | |||||||
1 |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機構設置和隸屬情況 | 是否建立校級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機構 | ||||||||
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機構隸屬關系(填寫獨立設置或隸屬于學生工作處、校團委、有關院系、校醫院或學校其他部門) | ||||||||||
是否有學生社團性質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組織(名稱、成立時間等) | ||||||||||
2 | 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結構 | 專職工作人員總數 | ||||||||
兼職工作人員總數 | ||||||||||
專、兼職工作人員與學生總數比例 | ||||||||||
專職工作人員詳細情況 | ||||||||||
姓名 | 年齡 | 職務 | 職稱 | 主要工作任務 | 電話(手機) | |||||
3 | 心理健康教育隊伍培訓情況 | 參加過各級培訓的人員數量與比例 | 國家級: | |||||||
省級: | ||||||||||
校級: | ||||||||||
4 | 心理健康教育場所情況(如有,建筑面積多大) | |||||||||
5 | 心理健康教育設備情況 | |||||||||
6 | 是否有心理咨詢網站(頁) 網址是 | |||||||||
7 |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經費 | 年度 | 11年 | 12年 | 13年 | 14年 | ||||
學校投入 | 總數 | |||||||||
學生人均數 | ||||||||||
8 | 開展心理輔導的情況(人次/每學期) | 輔導或咨詢的總人次 | ||||||||
接受心理輔導或咨詢的學生占學生總數的比例(人次與學生總數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