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匯算清繳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為保證學院教職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擬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現場解答,教職工如遇問題,可現場解決,地點另行通知。聯系人:代麗萍 62233677
行財處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匯算清繳準備工作:
匯算清繳準備工作:
1、個人所得稅 APP,注冊,登錄。若手機沒有安裝“個人所
得稅 APP”,請用微信掃下面的二維碼安裝,并注冊。(見下圖)
2、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補充完整,若不清楚如何填報專項附
加扣除,請準備相關資料(見下圖)
3、個人所得稅 APP綁定本人名下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