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生源學校
1.不得提供、出售生源信息。
2.不得泄漏、有償提供考生志愿信息。
3.不得用欺騙、恐嚇、誤導、替代或強迫等手段干預學生填報志愿。
4.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鎖或限制招生院校招生信息。
5.不得以收取“入場費”“生源回扣” 等名目直接或變相違規收取招生院校費用。
6.不得接受招生學校、中介機構提供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或參加其組織的旅游、宴請、娛樂等活動。
02.招生院校
7.不得利用經濟手段招攬、買賣生源等有償招生行為。
8.不得作出錄取承諾和發生“先上車后買票”等虛假招生行為。
9.不得進入志愿填報和錄取確認現場。
10.不得以所謂“夏令營”“拓展訓練”等名目進行惡意搶奪生源的預收費。
11.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或校外人員進行招生。
12.不得舉辦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強化班等。